各會計師事務所:
1、凡擬辦理轉所的注冊會計師,請于2013年12月20日前來省注協辦理,至2014年第一批年檢公告工作結束前,我會將不再受理注冊會計師轉所事宜。
2、凡注冊會計師證書“年度檢驗登記”或“注冊會計師工作單位變更事項登記”欄已蓋滿印章的,可以申請換發(fā)注冊會計師證書。請各事務所于2014年1月10日之前將需換發(fā)證書人員匯總名單和照片(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1張)報送省注協注冊部,注冊部將在2014年年檢期間統一辦理換證工作。